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这要求金融机构明确自身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业绩和风险理念,完善自身治理结构,以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来推动自身长久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本质和本源。纵观金融史,金融一旦脱离实体经济,热衷于自我循环、自我膨胀,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轻则导致行业爆雷,重则酿成金融危机乃至经济危机。金融机构不能“就金融谈金融”,不能搞脱实向虚的过度衍生交易,不能搞规避监管的所谓“创新”,更不能搞庞氏骗局。要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第一位,通过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民生福祉,助力科技强国建设,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23年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461.09万亿元。用好这些金融资产,不断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可以调节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有助于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需求,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明确自身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金融系统要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另一方面,应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要求,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尽职免责规定。同时,落实授权制度,加强责任约束,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和重要业务管理,严防廉洁风险。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构建起诚信、稳健、创新的金融生态环境。
此外,还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大金融执法力度,丰富执法手段,在市场准入、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协同,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完善监管规则,持续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不断提升监管专业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同时,还应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优化股东利润考核和评价机制杠杆网配资,支持金融机构实现适当利润。健全资本补充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杨方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