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利百加配资,普利制药及其时任董事长等拟被罚170万元)
7月7日晚间,普利制药(300630)公告,公司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一案已由海南证监局调查完毕,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罚款合计170万元。
图片来源:普利制药公告
经查,普利制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4年4月29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0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综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形。
海南证监局指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海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处方药,涵盖抗过敏类药物、解热镇痛类药物、抗生素类药物、消化类药物、心脑血管类、造影剂类、紧急抢救药类等领域。
7月5日深夜,普利制药披露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3.04亿元,同比下降19.43%;实现归母净利润约0.86亿元,同比下降70.8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为-1256.74万元。
图片来源:普利制药公告
此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出现大幅下滑,为1.13亿元,同比下降50.59%。同时,普利制药透露,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7月8日开市起复牌。
来源:读创财经利百加配资